(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日,思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户籍在内蒙古和安徽的一对新人办理了全市首个“跨省通办”结婚登记业务。6月1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6月3日,福建各地办理了相关结婚登记33对,其中厦门12对。
6月1日起,包括福建在内的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指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可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男方户籍在甘肃,女方户籍在湖南,他们中的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厦门工作生活,一方持有厦门市居住证,可就近选择在居住证所在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同时需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一方持有的有效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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